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结项材料报送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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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社科基金设立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西部项目、特别委托项目、 专项项目等项目类型。其中,重大项目、专项项目、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结项材料由全国社科规划办委托我办审核并办理结项工作 (不包括单列学科);特别委托项目的结项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相关部门直接与项目负责人联系,结项材料直接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西部项目只面对西部地区。

    一、重大项目结项材料包括:结项审批书3份(需到财务处和审计处盖章后交科研院)、最终匿名成果4套(申请“免于鉴定”的也需提交4套)、最终成果简介2份、经费使用明细表3份(盖财务公章)、光盘2张(含WORD版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最终成果简介)。

    注:最终成果总字数在300万字以上的重大项目结项,可向全国规划办申请自行组织会议鉴定

    第一步先申请会议鉴定:需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会议鉴定申请表》3份;

    第二步全国规划办通过申请的项目进入会议鉴定:课题组自行组织鉴定会议,邀请7位以上正高级专家(校内不超过3位),鉴定会议后需提交专家组签字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成果会议鉴定表》3份。

 

    二、年度项目、青年项目首次结项提交的结项材料包括:结项审批书3份(需到财务处和审计处盖章后交科研院)、最终匿名成果6套(成果封面要注明批准号、项目名称等信息)、最终成果简介2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学术规范声明 》2份(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经费使用明细表3份(盖财务公章)、预算回执复印件1份、光盘2张(含WORD版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和最终成果简介)。其中:

    申请“免于鉴定”提交的结项材料包括:最终成果1套、结项审批书3份、最终成果简介2份、申请“免于鉴定”所需附件2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学术规范声明 》2份(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经费使用明细表3份(盖财务公章)、预算回执复印件1份、光盘2张(含WORD版最终成果和最终成果简介)。

    成果被采纳而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采纳证明必须明确成果的作者、所属的项目、采纳的单位和具体应用情况,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重新申请鉴定”结项提交的结项材料包括:修改说明7份(课题组在“修改说明”中,要归纳整理专家全部修改意见,对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内容要标明章节和页码,对没有参照修改的意见要予以说明)、结项审批书3份、最终匿名成果修改稿6套(成果封面要注明批准号、项目名称等信息)、最终成果简介2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学术规范声明 》2份(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经费使用明细表3份(盖财务公章)、预算回执复印件1份、光盘2张(含WORD版最终成果和最终成果简介);

    “修改后复审”结项提交的结项材料包括:修改说明2份(修改说明里要写明项目批准号和项目名称,并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最终成果修改稿1套,光盘2张(含WORD版最终成果修改稿和修改说明)。

    注意事项:

    (1)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结项时须提交1份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的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刻入光盘内),并提交书面说明7份,书面说明要写清楚结项成果与原论文(报告)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在内容、观点、结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改进与提高。

    (2)提交的成果形式和数量必须与项目申报时的最终成果形式一致。申请时最终成果形式填写了“专著、研究报告”或“研究报告、论文”等两类成果类型的,必须两项成果均已完成后方能提请结项。

    (3)以“论文(集)”形式结项的,论文可以不正式发表、也可以正式发表;填写在阶段性成果一栏中的论文,原则上不能作为结项成果使用。以“调研报告”或“著作”形式结项的,必须是打印稿,可以简易装订。

    (4)结项成果中不能出现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只可在成果的封面打印结项成果的名称。论文(集)形式结项的已发表论文,也需要匿名(不得出现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请自行涂掉相关信息。

    (5)以论文结项的成果,必须在显要位置注明基金资助的字样,否则不能作为结项成果;发表的论文内容与研究项目的内容不一致的,也不能作为结项成果。

 

    三、后期资助项目结项材料包括:

    2015年以前立项的项目需提交:结项审批书3份、最终匿名成果4套、中国知网查重报告2份(加盖查询部门公章)、最终成果简介2份、经费使用明细表3份(盖财务公章)、光盘2张(含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最终成果简介)。注意:基于博士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立项的项目提交重大修改说明2份,不需提供查重报告。

    2016年以后立项的项目须先鉴定、后结项出版。

    第一步先申请鉴定,需提交:《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申请表》3份、最终匿名成果4套(须参照评审专家意见对成果做出修改、完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2份(加盖查询部门公章)、电子光盘2张。注意:基于博士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立项的项目提交重大修改说明2份,不需提供查重报告。

    第二步签订出版合同并由出版社出具出版证明后再结项出版,需提交:《结项审批书》3份、出版证明2份、出版合同复印件2份、光盘2张(含上述所有材料)。

 

    四、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第一步先申请鉴定,需提交:《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鉴定申请表》3份、成果原著1套、翻译定稿2套。

    第二步全国规划办通过鉴定的项目进入出版程序,需提交:结项审批书3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需到财务处和审计处盖章后交科研院)、经费决算表3份、经费使用明细表3份(盖财务公章)、最终成果简介2份、最终出版样书6套,光盘2张(含上述所有材料)。

 

结项表格下载地址:http://research.sysu.edu.cn/download?field_downloadlanmu_tid=28&field_wly_tid=85&=Apply